- 臺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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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臺憲, 台宪)
指御史臺或御史臺官員。
《新唐書‧王源中傳》: “ 源中 上言: ‘臺憲者, 紀綱地, 府縣責成之所。 ’” 宋 林逋 《追和集賢李建中工部》: “貧典郡符資月給, 老持臺憲減霜稜。”《金史‧世宗紀上》: “上謂御史大夫 李石 曰: ‘臺憲固在分別邪正, 然內外百司豈謂無人。 惟見卿等劾人之罪, 不聞舉善。 自今宣令監察御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。 ’”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